衡阳市图书馆免费开放公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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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11-10-10 00:41:19 浏览次数:
实行免费开放 服务衡阳人民 ——衡阳市图书馆免费开放公示 ●衡阳市图书馆自2011年9月27日起向全体社会公众免费开放。 ●免费开放的政策依据是《文化部、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、公共图书馆、文化馆(站)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》以及湖南省、衡阳市有关文件。 ●免费开放具体实施分为两个阶段:一是全面推行阶段,到2011年底,实现无障碍、零门槛进入,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,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。二是深化拓展阶段,到2012年底,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,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,形成服务品牌。 ●免费提供的基本服务包括文献资源借阅、一般检索与咨询、公益性讲座和展览、基层辅导、流动服务等基本服务。 ●免费开放的空间场地包括一般阅览室、多媒体阅览室(电子阅览室)、报告厅、展览室、自修室等。 ●免费提供的辅助性服务包括办证、验证及存包等。 ●免费开放时间为每周二至周四、周六至周日全天,周五上午。 ●市民享受免费的文献资源借阅、检索与咨询服务,需持市图书馆阅览证和借书证;市民参加公益性讲座和展览等服务,无需办理任何证件。 ●公民凭有效身份证件申办阅览证,无需缴费;公民凭有效身份证件申办借书证,需缴纳规定的押金;读者补办借书证,需缴纳工本费10元。 ●市图书馆原经物价局批准的馆内阅览费、文献外借资料费、普通图书查阅费、地方文献查阅费、因特网资源浏览费、自修室使用费、中文保存本阅览费、文献书目代检费、报纸代检费、办证工本费等全部取消。 ●免费开放后,衡阳市图书馆可以合理收取深度参考咨询服务费、文献外借延误费及赔偿性收费等。在经费保障充足的前提下,要降低收费标准,按照成本价格为群众提供服务。 ●深度参考咨询服务是指为读者收集专题信息,编写参考资料,或者进行代查、代译、文献复制等服务。 ●本馆珍贵文献仅提供代查服务,并按规定标准收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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