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期报刊阅览室规则

  发布日期:2011-09-15 11:38:53  浏览次数:

 

 
一、本室开架陈列当年当月报纸和当期期刊,读者持本馆借书证或现刊阅览证可入室免费阅览。
二、本室所有报刊不外借,携报刊出室复印需事先向工作人员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。
    三、请按规定存包,严禁携包阅览。
四、好书共同分享,每次限取一册(份),阅后请归原处。
五、读者须保持阅览室安静、整洁,不得大声喧哗、重步行走、接打手机,不得吸烟、吃食物、随地吐痰或扔垃圾。
六、偷窃、污损报刊按如下办法处理:
1、污损严重,影响内容完整的,按文献遗失赔偿;在报刊上批注、圈点、涂划的,期刊按每页0.5元赔偿,报纸按每份报纸价格的5倍赔偿。
2、未经允许将报刊带出室外或撕剪报刊的,按偷窃论处:视情节进行严肃批评教育、责令书面检讨并按全年订价5倍索赔;情节特别严重者,报公安机关处理。
七、爱护公共设施,不得在桌椅、门窗、墙壁上涂抹刻画,违者视情节进行处理、赔偿。
八、工作人员应文明服务,为读者按需办理阅览、复印等手续,解答咨询,了解读者需求,承担与本室有关的专题咨询;对读者不文明行为应及时制止,对屡劝不改、影响恶劣的,有权要求其离开阅览室。
 
                    衡阳市图书馆
                       2011年9月